| 项目名称 |
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的审核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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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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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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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产业发展科)刘俊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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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81016 855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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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企业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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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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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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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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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当前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增加税收;
②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并按批准内容在省内组织实施;
③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规范,建设工期合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④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有较好信誉;
⑤项目须由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明确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购买专利和软件等的直接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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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①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项目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备案回执;
③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④审计报告;
⑤纳税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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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业主申请; 2、窗口办理并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退回业主补齐材料); 3、送责任科室审核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不符合退回窗口并注明退回原因,并通知业主领取退回的材料及原因; 4、责任科室拟文批复或上报及其相关工作; 5、文件送窗口; 6、通知业主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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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发改局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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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0579)855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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