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政府举办的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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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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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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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收费管理科)吴更花 陈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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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81018 855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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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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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受理申请之日起1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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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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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义乌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政办函〔20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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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①申请事项必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政策;
②申请主体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③申请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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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①申请报告,包括法人登记证件和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②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③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④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的收费标准幅度以及收费范围、年度收费额;
⑤近三年运行状况、详细成本测算资料、与同行业比较及供求状况和今年走势等情况;
⑥制定或调整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⑦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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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业主申请;
2、窗口办理并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退回业主补齐材料);
3、送责任科室审核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听证是否同意申请事项,实地踏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如不符合退回窗口并注明退回原因,并通知业主领取退回的材料及原因);
4、责任科室拟文或上报及其相关工作;
5、文件送窗口;
6、通知业主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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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发改局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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