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频道 > 破产申办 > 注销服务
项目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注销登记
受理机构 义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方法 电话:85570039 85570040 85570041 85570043
服务对象 非公司企业法人
办理时限 准予登记后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条件
材料明细 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③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确定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申办者申请→365工商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材料不齐一次书面告知补正)→核准(或不予核准,发放驳回通知书)→同意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流程图         
表格下载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