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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受理机构 义乌市建设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建筑工程管理科)陈军
联系方法 (0579)85580026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1、资质受理: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资质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公示、启动特别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2、变更: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1、《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九条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条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义乌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政办函[2007]4号)“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224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条件 相关条件符合《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资质等级与标准的企业
材料明细 一、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二、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
办理流程 1、材料受理;
2、科室初审;
3、资质评审办复核汇总;
4、分管局长审核;
5、局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
6、上报省厅。
流程图 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流程图        
表格下载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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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579)85580006、(0579)855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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