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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变更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 义乌市建设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建筑工程管理科)许贞宇
联系方法 (0579)85580026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1、初审:法定办理时限20日、承诺办理时限5天;
2、变更:即时办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第二条;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第三条。
条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第六条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第四条
材料明细 一、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相关企业标准及操作规程目录;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等);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号码;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记录等);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一)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检测合格证明;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详细名单及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十四)企业自申请之日前二年内发生过伤亡事故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应提交专项整改报告。   其中,第(二)至第(十四)项统一装订成册。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可不提交第(九)项意外伤害保险和第(十二)、(十四)项资料。   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一)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同意企业更名的公函;
2、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报告;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
5、对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6、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变更的文件报告,须经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4、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5、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变更企业地址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变更的文件报告,须经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材料受理;
2、科室初审;
3、分管局长审核;
(4、报省建设厅办理。
流程图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变更流程图        
表格下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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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579)85580006、(0579)855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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