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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变更
受理机构 义乌市建设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建筑工程管理科)王秀燕
联系方法 (0579)85580026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之日20个工作日内(资质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公示、启动特别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1、《建筑法》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九条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条件 相关条件符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材料明细 申报资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初始注册需要);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及逾期初始注册需要);
5、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变更注册需要)。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为一份
办理流程 1、材料受理;
2、科室初审;
3、分管局长审核;
4、上报省厅。
流程图 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变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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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579)85580006、(0579)855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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