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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
受理机构 义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
联系方法 电话:85570039 85570040 85570041 85570043
服务对象 非公司企业法人
办理时限 准予登记后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按注册资本的0.4‰收取,1亿元以上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增加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超过1000万元,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价费字(92)414号,财综字(99)1707号,浙财综字(2002)79号)
设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条件
材料明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时提交相应材料:A、名称变更: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的名称;B、住所变更: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C、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D、注册资金变更: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E、经济性质变更: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F、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或审批文件;G、经营期限变更: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H、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名称变更的需交回原企业印章);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办者申请→365工商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材料不齐一次书面告知补正)→核准(或不予核准,发放驳回通知书)→同意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收费→发照。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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