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频道 > 设立准营 > 行业准营
项目名称 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
受理机构 365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窗口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 黄福园、金晶华
联系方法 (0579)85570047
服务对象 个人和企业(组织)
办理时限 15天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条件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住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变更: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和向公安部门备案。2006年3月1日以前依法设立的场所变更以上内容的,按照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
材料明细 一、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报告;
2、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照片1张;
3、工商名称核准证明;
4、场所(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明及租赁协议;
二、取得初审意见书后,需提供下列资料:
1、消防合格意见书;
2、环保排污许可文件;
3、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0579)85570047
监管措施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