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频道 > 设立准营 > 行业准营
项目名称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批准
受理机构 干部科
项目类型
联系人 陈德建
联系方法 0579-85530732
服务对象
办理时限 30日
收费情况 免费
设立依据 《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条件
材料明细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三)专职工作人员三人以上,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四)有必要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图 人才市场中介组织批准流程图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