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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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义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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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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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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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电话:85570039 85570040 85570041 8557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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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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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准予登记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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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开业登记费3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价费字(92)414号,财综字(99)1707号,浙财综字(200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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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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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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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④根据变更范围提交相应材料:A、名称变更: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的名称;B、地址变更:提交租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C、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证或审批文件;D、企业合伙人、出资权属变更:提交出资权属转让协议、新合伙投资人身份证明,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先行变更前置许可证负责人姓名;E、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F、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G、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⑤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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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申办者申请→365工商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材料不齐一次书面告知补正)→核准(或不予核准,发放驳回通知书)→同意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收费→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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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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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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