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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居民住宅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销售价格
受理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联系人 (价格管理科)徐之福
联系方法 (0579)85581017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立依据 《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02〕331号第17项
条件 ①申请事项必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政策;
②申请主体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③申请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
材料明细 ①申请报告书;
②工程设计论证结论资料;
③成本组成及价格建议;
④相关质量合格资料。
办理流程 1、业主申请;
2、窗口办理并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退回业主补齐材料);
3、送责任科室审核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听证是否同意申请事项,实地踏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如不符合退回窗口并注明退回原因,并通知业主领取退回的材料及原因);
4、责任科室拟文批复或上报及其相关工作;
5、文件送窗口;
6、通知业主领取文件。
流程图 发改局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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