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或涉及补交出让金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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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365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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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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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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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79)8555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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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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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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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情况 |
单位转让按标定地价70%,居民按40%,集资房房改房按40%缴纳出让金。收费标准及依据见市政府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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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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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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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三证(原土地证、变更后房产证,契证),买卖契约; (2)双方身份证(双方到场签字),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 (3)法院裁定的需提供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属国有资产的须支持市政府批准文件(对国有资产认定有异议的,须持国资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5)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6)地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地名证明; (7)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8)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 (9)土地评估报告; (10)地籍测绘报告; (11)土地增值税缴纳证明; (12)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或呈报表; (13)凑间发票(测绘面积同转让面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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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审批; (5)领取出让土地使用权呈报表; (6)申请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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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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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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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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