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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房系上“保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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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一受灾农户拿到首笔理赔金

    在经历了一场火灾的不幸之后,111,城西街道何斯路村的村民何小弟享受到了政府给予的优惠保险政策,高兴地从市财产保险公司领到了3600元钱住房保险,这是我市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后赔付的首笔理赔金。

  由于电线老化,110晚上10左右,何斯路村村民何小弟家不幸发生火灾。在经过消防队员和村民群众的奋力扑救下,火灾烧毁了旧房一间,财产损失五千元。火灾发生后,城西街道及时与市财产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火灾第二天上午,市财产保险公司就派人前来现场勘查审核,按保险规定,当场支付给何小弟理赔金3600元,使何小弟一家及时得到了补偿。

  据了解,我市是在上月7日发出的《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按照农户自愿投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全市展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保险主体为全市范围内具有义乌市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每户农户每年保费为10元,其中农户只需交付3元,由政府财政补助7元。根据我市的农户住房现状,按照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我市每户农户住房保险金额为1.8万元(即每户最高赔付1.8万元),其中每间为3600(即每间最高赔付3600)

  城西街道何斯路村是在19完成全村农户住房保险,110凌晨保险正式生效。何小弟家是第一户享受到农村住房保险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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