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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义乌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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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一月八日中国共产党义乌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义乌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决定,在大会闭会期间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 
    大会认为,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发挥代表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代表参与党内外事务的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大会强调,党代表活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等原则,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活动。 
    大会要求,要建立市委委员联系市党代表,市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密切与基层的联系,加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党代表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大会号召,每一位党代表都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带头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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