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中式烹调师等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现从事下列职业(工种)且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
中式烹调师、仓库保管员、收银员、推销(营销)员、秘书、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锅炉操作工、电气值班员(运行工)、有线广播机务员、有线广播线务员、园林工、绿化工、营林工、林业种苗工、服装制作工、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
其它未列入的职业(工种)也可先行报名,视具体情况再组织培训、考核。
二、报名条件
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须报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
(一)高级技师
符合相关职业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师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
2、在本工种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满3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工证书)。
毕业前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汽车驾驶员须具有连续安全行车15年以上和累计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
4、具有高中(职高)、技校(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
5、具备下列(3)-(7)项中其中一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单位人员可破格申报。
(1)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经本职业(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的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
(3)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4)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5)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6)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人员。
(7)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三)高级工
1、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4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须附中级工证书复印件)。
(四)中级工
1、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9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5年(须附初级工证书复印印件)。
(五)初级工
转正定级后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考核方法及时间
培训考核采取统一教材,以集中培训、辅导、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合格者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聘用和兑现工资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及报名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申报表》一式一份;
2、原职业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附被聘用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汽车驾驶员须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程序。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报名材料及申报表于4月10日前送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香山路389号人才大楼九楼),联系电话:85531095。同时请各主管部门通知下属单位技术工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考核。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