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
为了做好2008年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义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7年度企业按在岗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07年度已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二、审核时间
2008年4月1日-5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审核地点
南门街369号三楼,义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四、审核应带材料
1、《安置残疾人认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3、2007年度残疾职工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对帐单(由社保处提供的或上义乌市社会保险服务网下载个人对帐单)。
4、2007年度工资发放清单(验会计记帐凭证原件)。
5、2007年度公司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请2007年度已经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2007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没有安排残疾人或安排比例不足的,地税部门将根据《义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企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应交纳15000元/年)。
联系电话:85318055 85315873
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