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
<%@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委: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转发给你们,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委要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同时,根据中组部、省委、金华市委组织部的最新要求,经研究,就特殊党费交纳工作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党员交纳“特殊党费”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
  2、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的,由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同时将交纳党费的数额及党员基本情况抄报我部。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帐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
  3、一次交纳500至1000元(包括500元)的,由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省委组织部,同时将交纳党费的数额及党员基本情况抄报我部。户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党费,帐号:1202020709014424016,开户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4、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的,由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市委组织部,同时将交纳党费的数额及党员基本情况抄报我部。户名: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帐号:1208020609200010972,开户行:义乌工行广场支行。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