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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
义政办发〔200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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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附件一)、《义乌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附件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附件三)、《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格式文本》(附件五)五个配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85410122,联系人:张忠明。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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