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金华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作用,义乌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原则意见》,作出“三个明确”,加强镇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明确人员配备。明确各镇街配备1-2名专职纪检干部,其中一名为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在职期间享受中层正职待遇。纪检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再配备一名专职纪委委员。 二是明确任职条件。明确规定镇(街)纪(工)委班子要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纪检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镇街纪委委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新任的纪委副书记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是明确人员任命程序。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和委员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征求纪委意见后提交组织部部务会议后研究确定。(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