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 > 今日头条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我市200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5月初全面展开。今年市政府加大补助力度,对每位参保的城乡居民,不管是小额医疗保险还是大额医疗保险,市、镇(街道)分别补助每人每年120元和20元。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幅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今年起小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市财政补助120元,镇(街道)补助20元;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标准调整为490元,其中个人缴纳350元,市财政补助120元,镇(街道)补助20元。
  同时,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也有较大提高。小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4.8万元。在医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报销费用超过最高报销额度以上的,超过部分给予医疗补助,小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额为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额为5万元。同时,市医保处每年在每位参保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卡》上划入20元,补助普通门诊就医。
  据了解,城乡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5月30日为缴费截止日。从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陈金花 刘中梁)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