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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管理实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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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部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累积有效期由四年缩短到三年;提高农药登记门槛;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规范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等新规定。对此,我市日前启动了“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并专门开展相关培训。(季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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