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
<%@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
首 页| 了解义乌|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直通政府| 采购招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 > 综合信息
义乌降低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
〖 字体: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近日从义乌市工商局获悉,为了在当前形势下更好地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省工商局7月出台的《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义乌工商部门将进一步降低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并将严格控制污染型企业的发展。 
  新政策规定,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意见》同时要求降低一般性服务业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三万元人民币。
  在企业冠名方面,《意见》允许注册资本200万元的高新技术、出版、文艺场馆、体育俱乐部、旅行社、种养业企业冠省名。
  《意见》还对主体的经营范围作了调整。今后,允许外资经营的领域也将允许内资开展经营行为,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领域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允许其经营。
  另外,为了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新政策将大力鼓励信息服务与软件、商贸与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和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汽车及运输设备制造、重大项目成套(配套)装备制造、仪器仪表、精细化工等先进制造业行业,以及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严格控制化学制纸浆、印染、染料、制革、电镀、炼油、农药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和钢铁、焦炭、水泥等高能耗行业的发展。(王春雷 方清源)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邮件订阅 | 网站地图
  义乌市人民政府主办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0506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