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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和政府办公自动化及全市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委市府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