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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2、牵头组织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印全会等材料的汇编;
3、牵头安排以市政协及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名义组织的协商、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活动;
4、负责起草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年度计划总结、领导重要讲话、综合性重要交流汇报材料等,记录市政协大事;
5、负责宣传政协理论和政协工作,收集、整理、反映社情民意及其他重要信息,负责编发政协简报;
6、负责市政协机关公文运转、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7、负责市政协机关劳动人事、行政、后勤、财务、职工福利、计划生育、来宾接待、创建、保卫、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8、牵头组织对全体政协委员的日常考核和政协评比工作;
9、联系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会等工作,负责政协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制度建设;
10、完成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